科技部昨日解读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用意见时表示,要加强高新区金融政策创新,充分发挥高新区的试点示范作用。
这些金融政策创新具体包括:完善中关村[6.62 -3.07%]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,加快扩大在国家高新区进行试点。鼓励和引导银行在国家高新区的分支机构设立科技专家顾问委员会。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、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。推动银行贷款模式创新,开展股权质押、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。深化科技保险试点,推广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,支持企业通过债券融资。鼓励国家高新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,为初创期企业提供服务。
摘自2009年7月25日《证券时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