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政府日前转发了省科技厅制定的《百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》,开始实施百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工程。
从今年开始,吉林省将选择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、行业典型性和自主品牌、持续创新能力、盈利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、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的企业,即在技术创新、品牌创新、机制体制创新、经营管理创新、文化与理念创新等已有一定基础的企业中,通过3年的培育,认定省级科技型创新企业100户左右。
培育工程中,对入选企业在国家和省各级各类计划立项与推荐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条件建设、科技风险投资和融资担保方面给予重点支持,对培育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目录的创新产品,在实施政府首购政策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;组织开展科技型创新企业管理与技术人员的技术创新、体制机制创新、管理文化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培训,支持企业国际化人才培养;支持培育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牵头单位;支持科技型创新企业设立管理股和技术股,管理股和技术股的比例由企业股东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自主约定。
同时,定期组织开展对培育企业的管理者、高层技术开发人员的辅导及各种培训工作;对培育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聘请有关专家提出合理化建议,减轻企业包袱,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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